部门职责
当前位置: 首页  部门简介  部门职责


财务处部门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

学院实行“统一领导,分级管理,集中核算”的财务管理体制。财务处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,下辖计财科和资金结算中心。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规范院内经济秩序。

二、拟订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和经济分配政策,完善内部控制制度,有效防范财务风险。

三、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,改善学院财务状况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
四、参与编制学院各项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,参与学院重大经济决策方案的论证等工作,负责学院资金的统筹调控和有效使用。

五、负责学院综合财务预算的编制,科学配置学院资金资源;落实预算执行情况,做出合理的预算调整方案;编制学院财务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等各类财务、会计报表,做好财务绩效评价及财务分析工作。

六、负责全院各类办学资金的管理和核算。根据预算积极组织收入,监督各项收入的实现;合理控制和调节资金流向和资金流量,确保学院资金安全。

七、负责学院各类税收、收费和票据的管理工作,规范学院收费行为。

八、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进行指导和监督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确保会计核算质量。

九、负责全院财会人员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。对学院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,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,不断提高财会队伍整体素质。

十、负责学院合同的归档及编号,审核合同内的经济相关事项。

十一、承办学院财经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。

十二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