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<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>的公告》(2021年第18号)、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》(2021年第6号)等文件精神,我校用于教学科研的国产设备可以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。
为做好我校教科研国产设备退税相关事宜,争取学校利益最大化,2023年6月以来,财务处积极开展2022年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工作,主动与渭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联系,汇总整理国产设备的发票、合同及台账等相关退税申报资料。7月4日,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深入我校现场查看国产设备的投放和使用情况,细心指导、逐一核对退税设备,以最大力度和最快速度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。我校已于近日收到退税款项138万元。
教科研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减轻了学校的税费负担,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紧张的压力,降低了学院购置教学、研究设备的成本,加快了学院实训室建设的步伐,进一步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。